明暸佛陀悟道的緣起法「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執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」之法則,人生就無恐佈面對著生死、無常的恐懼。此緣起法也就是佛陀與外道、世間法的不共之處。生死皆是由個人之染貪、染瞋、染癡之我執造業所牽流而後有,也就是生生死死的輪迴。善多之業則生三善道「天、阿修羅、人道」。惡重業則墮三惡道「旁生、餓鬼、地獄道」。此為因緣果報,因果是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,也就是造作何因緣,便有何果報。而非外道的斷滅、常滅,之人是由上帝或神所造的,人的一切皆由神或上帝施捨或審判,要上天堂或地獄要看祂們的臉色,而人無自宰。此則無因緣果報,是非因計因。
所以今生修習佛法之「八正道、四聖諦、七菩提分、五根、五力、六度波羅蜜、十善業道、發菩提心」便能開起心中的明燈,三世因果累劫無明則自滅,無明滅則無後有(輪迴),便得解脫不再輪迴於六道,死臨之時則無被業所牽之恐佈顛倒,而自在解脫成佛道。
阿敏2015/07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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